揚子晚報訊(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張成劉)前不久,高速七大隊交警在寧連高速主線收費站執勤時,發現一輛白色榮威轎車安裝了爆閃燈等非法燈具,於是商務中心立即將其攔停檢查。奇怪的是,面對交警檢查,副駕駛孫某卻主動拿出了自己的駕駛證,並稱是自己開的車。“剛剛纔換的,估計你沒註意。”與此同時,坐在駕駛室的男子夏某卻稱自己沒有開車。如此荒謬的說法讓交警警覺起來,便立即將他們帶回大隊。根據交警執法記錄儀,清晰地看出誰開的車。孫某隻得向交警坦白,自己是有駕駛證的,可夏某的駕駛證還在考取當中。夏某因為一時技癢想開車上高速,孫某則礙於朋友情面,不但縱容了他的違法行為,還協助隱瞞事實。高速七大隊人士表示,根據交通法,夏某未取得駕駛證將處以1000元罰款,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,而孫某將非營運車輛交由未取得駕駛資格人駕駛,將處以1000元罰款,可以吊銷駕駛證。  (原標題:坐在駕駛室,他說沒開車 執法記錄儀揭穿他無證駕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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