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哲保身的偏安想法
午後的掃地時間,剛從教室走出,到外掃區檢視我們班負責打掃的廁所,旋即再回到教室,發現班上小祐的課桌椅被粉筆畫了亂七八糟,而這也只不過是幾分鐘的時間,在我走出教室時發生的事。
我的眼光掃視教室中在場的男生。
我問剛剛一直在場的一位男生小華。
我問道:「這是誰弄的?」(對一直在場的人,應該知道是誰幹的)
小華回答:「我不知道。」
我說:「你一直在現場,你怎會不知道?」(因為他站的位置,是案發的現場)
小華回答:「我沒注意。而且在場的不只我一位。」(眼神詭譎,表現出不肯透露實情的樣子)
我說:「如果讓我調閱監視器,在鏡頭中如果有看到你且你有目擊現場,那我就得處分你。」
小華顯得非常不悅的打算離開教室。
而在我心中,我認定小華似乎不想惹事上身的感覺。
此刻的我,表現出對這一件事非常生氣的樣子。(此時小華已走出教室)
當我準備著手調閱監視器的時候,搞破壞的同學小宏,坦承是他所為。
我責令小宏把現場還原,並向小祐道歉。旋即我喝令叫住小華,回到教室。
我再一次詢問他相同的事。在他的說詞,對他而言,雖然他在現場,反正不是他弄的,他何必多事,因此不願揭發、不想得罪破壞者。
我告訴他:「在學校學習的目的,就是學習做人的道理。雖然不是自己犯的錯,但自己是目擊者,為何錯誤的行為在你的眼前發生,你可以裝作不知道?錯誤的行為勇於指正,並不等同於背叛,而是為了讓犯錯的人知錯而改,這是幫助他而不是傷害他。你默許它的存在,這樣的想法就是不應該。」
我大聲而嚴厲地訓誡著他,因為我不認同他這種荒謬的說詞。
在下班後,我和一位攻讀心理學的同事討論這一件事。
同事告訴我:
「學生會有這樣子的想法很正常。」
我說為什麼,同事說:
「他不得罪的做法,是因為:
1.如果他檢舉了對方,別人會認為他軟弱,老師稍為大聲一點就供出實情;
2.如果他檢舉了對方,原本和他是好朋友的對方,會認定他是背叛者;
因此他寧可明哲保身,也不願意得罪對方。」
我省思了這一件事,對於學生有這麼深沉的想法,從同事的分析看似有理,但,真的是對的嗎?
真是可怕的想法。


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



分享

Facebook
Plurk
YAHOO!



 

.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wzthw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